Thursday, August 24, 2006

放 刀

放 刀
林凱南 (台大醫院 耳鼻喉部)

台灣醫界這幾年來在醫學倫理的教學及理念的傳布,都有跟上世界潮流的趨勢。舉凡病人隱私的保護、術前的說明、標本取得的授權、動物實驗的規範、以及安寧療護等等,都做得有模有樣。唯一令人感到納悶的,就是從未聽到袞袞諸公諸婆們就「放刀」這一塊,做很充分很細膩的說明與剖析。是不是太敏感成為禁忌,還是我孤陋寡聞呢?每當病人問我「您會親自幫我開嗎?」(其實很少病人會這樣問)我總是堅定而溫和的回答「您放心,我會負責」並把「手術內容、預後、其他選項」等的說明書送上,讓病人及家屬了解。心裏總是想著「他(她)聽懂我的話了嗎?」有時候碰到病人對這方面有意見,我總是會給他們一點「分工」的觀念,「就像大飯店裏的廚房,有人負責洗菜、有人負責切菜,主廚只照顧最重要的部分及整個品質」。由於受訓的醫師逐年增加,每一個人能分到的時間也就越短。在不影響病人的權利之下,我總是覺得似乎應再作深入的考量,特別是「放刀」這一部分:
1. 每一個要在病人耳朵上劃刀的人,至少要有30例觀察者的經驗。這個觀察經驗包含至少10例的手術記錄。未能達到30例的人,務需利用空閒時間進入手術室參觀,完畢時由主治醫師簽署觀摩證明。
2. 延長次專科訓練的時間至3個月,以確保訓練的品質與份量。
3. 主治醫師滿5年,才可以放刀。這一點相當重要。過去以來,很多人認為young VS放刀是天經地義的事,其實相當錯誤。他們病人不多,仍須充實手術能力來成長,大家應不要太去干擾他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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